申办手续及要求
发布时间:2015-02-05来源:

  基本资料:

  一、填写国际商事证明书申请表

  二、提交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如是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一份);  

  三、证明文件的英文本一式两份(必须盖章),中文译本一份;

  根据认证文件,需提交的其他辅助资料:

  四、如未注册,应先带相关资料在贸促会办理注册。

  五、如申办文书由非法定代表人签署,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该签署人的手签字样(授权事项、授权期限)。

  六、如果需要认证影印件、副本、节本与原件相符,须提供文书、单证的原件。

  七、如果需要证明文书、单证的外文译本与中文本一致时,须提交翻译件。翻译件必须由专门的翻译公司翻译,并且提供翻译公司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 如认证发票时必须提供报关单和认证发票的保函;认证文件中出现商标时必须提供商标注册证和使用授权书等。

  九、如果认证的单据为中文版的,必须提交由翻译公司的英文翻译件同时认证。

  十、根据所认证的文件,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十一、如证明书认好后需修改,请提交除营业执照外的其他单据,并退回已出的证明书。

  十二、船公司出具的文书、单证需提交的资料

  (一)、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无船承运经营者——营业执照。

  (三)、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营业执照和《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资格登记证》。

  (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商务部(商务厅)颁发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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