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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意见
浏览: 发布时间:2014-12-01 来源:中国·泰安招商信息网

泰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的意见

泰政发〔2011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现代物流业是以现代运输业为重点,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现代制造业和商业为基础,集系统化、信息化、仓储现代化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是衡量一个地区现代化程度和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为充分发挥现代物流业在吸纳就业、促进生产、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现代物流业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61号)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主线,以信息化和标准化技术为手段,充分发挥“泰山”品牌优势,整合现有资源,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培育一批现代物流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推动现代物流业向规模化、社会化、信息化和网络化方向发展,加快推进强市名城建设。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布局合理、信息畅通、技术先进、管理规范、节能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物流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成功能完善、便捷高效、与国际接轨的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物流业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第三方物流的比重有所增加,物流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0%以上;物流整体运行效率显著提高,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明显下降,现代物流业逐步成为新的主导产业。

  二、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一)搞好规划布局。将物流业发展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搞好区域之间、部门之间、项目类别之间的协调,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交通发展规划的衔接,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合理确定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企业)的功能定位。按照以泰城为中心,向各县(市)辐射的总体布局,围绕交通网络的重要节点、商品集散地和重要生产基地,组建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现代物流企业,建设一批大型物流园区,引导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市重点发展6个物流园区,新矿集团物流中心、泰安交运集团、泰安速恒物流公司等12家重点物流企业,其中,泰山区发展一个以贸易流通商品仓储、配送为主的物流园区;岱岳区发展一个以货物中转、配载为主的物流园区;新泰市、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各发展一个综合物流园区。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编制发展专项规划。

   (二)全面推进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完善技术标准,推进一体化运作,用标准化和信息化综合集成运输、仓储、货代、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多种功能,提高物流效率,提升发展层次。实施物流标准化工程,积极贯彻实施物流业国家、国际标准,推动物流设备设施标准化。大力探索建立物流园区、物流企业的信息服务系统,汇集有效的车源、货源、仓储、交易等信息,提供信息查询、发布及网上交易、电子报税报检等物流信息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物流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物流信息采集标准、物流电子单证及信息交换平台标准,为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提供支撑。选择部分物流企业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以信息化为重点的标准化改造,全面提升我市物流标准化水平。

  (三)提高现代物流业运作管理水平。推行物流企业与口岸通关监管部门信息联网,对进口货物及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提前报关、货到验放”;提倡海关、商检、代理、报关公司、场站等部门实现“一站式”联合办公和“一条龙”链式服务,协调解决好跨地区的转通关,简化进口货物通关手续,加快通关速度。制定科学的城市货车通行管理办法,为重点物流企业的小型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停靠提供便利条件。大力推广应用物流新技术,加快对现有仓储、转运设施和运输工具的改造,鼓励企业利用软件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托盘标准化、社会化运作。

  (四)扩大物流业对外开放。完善物流市场准入机制,引导国内外客商在物流基础设施及交通运输、仓储服务、信息服务等专业化物流服务领域投资兴业,促进物流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物流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在我市设立商品采购中心和配送中心,大力支持我市物流企业与外地物流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沟通国内外的物流网络体系,拓展直接进入国内外市场的分销渠道,促进我市物流企业参与国内外物流服务市场竞争,加快物流服务 “走出去”步伐,推进现代物流业国际化进程。

  三、突出重点,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

   (一)积极推动制造企业剥离物流服务环节。鼓励重点制造业集团建立企业物流管理中心,设立物流师高级管理人员岗位。通过采用业务流程再造与企业资源计划实施流程再造,将分散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仓储、运输、配送、流通加工、包装、物流信息等资源进行整合、集成,使物流资源实现“主辅分离”,对物流业务活动实施集中管理。

  (二)加快推进制造企业物流服务社会化。鼓励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之间以资产重组、合资、合作等形式,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供应链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引导制造业企业逐步将资源整合后的部分或全部物流业务外包给专业化的物流企业。

  (三)大力增强物流企业一体化服务能力。支持物流企业根据制造企业物流和供应链运作模式及管理模式需要,强化企业硬件、完善自身软件,把物流服务融合到供应链各个环节。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做精做细,组建物流企业服务联盟;支持各类企业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协同运作,形成集约化物流伙伴关系。

  (四)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信息共享、标准对接。支持制造企业、物流企业建立面向上下游客户的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采集,促进物流信息对接和共享机制的建立。建立和完善制造业物流标准体系,加快制定物流信息、服务流程、数据条码、工具器具和技术装备等领域的标准和行业规范。

  (五)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技术、装备融合。鼓励企业积极采用物联、电子标签、条码识别、电子数据交换、传感网络技术、物流可视化货物跟踪等新技术,大力推广集装技术和单元化装载技术的应用。积极推广自动分拣系统、射频手持终端、立体仓库等现代物流设施设备的应用,推动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回程配载运输等组织方式的运作。

  通过制造业与物流业的联动发展,到2015年,将企业物流费用下降到总成本的10%,物流成本平均下降12%以上;制造企业在不同环节、不同层次实行现代物流管理方法的企业比例提高到85%以上,运输、仓储等实施外包的企业比例达到65%以上。

   四、加大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多方筹集发展资金。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要积极支持市重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企业)和物流项目建设,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形式,大力培育大型物流企业,引导物流资源整合,改造提升传统物流。各县(市、区)也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引导商业银行积极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物流企业发展提供信贷支持,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为物流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支持骨干物流企业特别是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中外合资等途径筹集建设资金,引导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现代物流业。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经确认纳入国家级试点名单的物流企业及所属企业,其承揽的运输业务、仓储业务分包给其他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该企业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企业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税基数,实行差额纳税;对跨地区经营的直营连锁物流企业,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税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落实跨区域经营企业有关所得税、增值税的政策;进口物流设备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将企业的物流资产从主业中分离,成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或者整体转让。转让企业全部产权的,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按照现行有关扶持政策执行。鼓励物流企业托管置换制造企业物流要素,对制造企业将闲置物流设施以不动产、无形资产等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收营业税。鼓励制造企业剥离物流业务,分离后的物流企业税负增加部分,由同级财政等额予以扶持补助,其自用的生产经营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给予定期减征或免征。对为产业集聚区服务的占地较大的现代物流园区、中心、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给予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以合作方式实行联动运行的,其用电、用水、用气等价格与工业企业同等待遇。进一步完善农副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物流绿色通道政策。

  (三)保障物流项目建设用地。对列入规划的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可参照工业仓储用地有关政策执行;市重点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物流企业与制造企业联动发展的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力争列入省政府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障用地。严格控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内制造企业自营物流用地。

  五、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现代物流业是一项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国民经济多个领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发展。市政府成立现代物流业协调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日常工作。要加强对现代物流业的统计管理,由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学的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及时准确反映物流产业服务供需情况、物流业发展水平及物流企业管理水平。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牵头部门,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措施,推动现代物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强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采取长期培养与短期培训相结合、正规教育和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多方面培养物流人才,提高现有物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引进高素质物流人才尤其是精通国际物流的复合型人才,解决现代物流领域运筹组织、经营管理人才短缺的问题。借鉴国际先进经验,逐步推广物流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三)支持物流行业协会发展。充分发挥物流行业协会在制定行业规范、推广技术标准、交流行业发展信息、沟通和联系行业内企业等方面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加快物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定,完善现代物流业发展体系。

(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坚持市场配置资源,政府营造环境,充分发挥政府的鼓励、引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扩大物流网络和城乡覆盖率,引导和促进城乡商贸物流配送发展。要打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地域封锁,突破部门间、行业间及所有制之间的条块分割,整合和利用现有物流资源,逐步实现各种物流方式之间的无缝对接,促进现代物流业的大发展、快发展。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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