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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浏览: 发布时间:2014-12-01 来源:中国·泰安招商信息网

泰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泰政发〔20116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内需,推进消费需求战略实施,加快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完善城乡市场体系,提升流通服务功能

(一)优化城乡商贸流通网络布局。加快构建以城市商业中心和区域商业中心为高端聚集区、社区商业为基础、特色商业街区为品牌的城市商业服务体系,构建以城区为龙头、乡镇为骨干、中心村(农村社区)为基础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流通体系。

(二)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标准化农家店建设,鼓励发展直营店,规范发展加盟店,积极扩展农家店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消费品、农资、药品、图书同网流通。加大配送中心改造力度,提高配送规模化、信息化水平,全面增强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比例和品种,扩大经营品种和服务范围。“十二五”期间,全市标准化农家店覆盖所有行政村,商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以上。

(三)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重点培育一批大型连锁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积极推广贸工农一体化、内外贸相结合的“农超对接”、“区超对接”经营模式,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到农村特别是主要农产品集中产区,与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对接机制,设置直采基地,构建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网络、信息、配送等方面优势,延伸企业产业链条,实现城乡双向流通和产销衔接。推进超市与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有效对接,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由出口保障转向全民共享。

(四)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引导支持连锁经营企业进社区,建设社区便民连锁超市。鼓励餐饮龙头企业发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放心早餐连锁店,推进早餐经营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大力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完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加快便民家庭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提高家政服务质量。完善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提高可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加工能力。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

(五)培育城市商业中心。加快建设城市中心商业区,增强商业服务功能,结合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园区建设等,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新的区域商业中心,重点规划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六)打造城市特色商业街区。泰城市区在老县衙、温州步行街、宝龙城市广场等特色街区基础上,重点打造一批美食街、历史文化街区、土特产街区、时尚购物广场等,形成一批集聚效应明显、文化底蕴深厚、建筑风格鲜明、有较高知名度的特色商业街区,传承历史文化、彰显城市特色、提升市民生活品质。各县(市)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筛选打造一批特色项目。

二、创新现代流通方式,满足多元消费需求

(一)大力推进新型零售业态。推动发展连锁百货、连锁专业店、连锁专卖店、连锁折扣店、连锁便利店等业态,鼓励支持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家政、租赁、维修等行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不断提高连锁经营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

(二)推进专业批发业提档升级。积极吸引拥有大宗知名品牌产品国内总分销权、总代理权或大区域分销权、代理权的企业落户泰安。加快改造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专业批发市场,增强展示、信息、代理、配送、加工等服务功能,使其逐步向商品展示订货中心、批发采购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现代市场形态转变,形成高效合理的消费品分销体系和跨区域的生产资料分销体系。

(三)提升发展住宿餐饮业。加强对住宿餐饮业的规范化管理,实行住宿餐饮业分等定级。根据高中低档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合理布局和配置餐饮市场,对大众化餐饮积极给予支持。鼓励住宿餐饮企业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重点加强住宿餐饮、食品安全、商品信息、从业人员资质等领域的标准化管理。加强泰山饮食文化研究,推进泰山饮食文化传承创新。

(四)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支持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和连锁超市建设网上商城,发展网购业务,完善电子信用和支付系统,推动服装、家电、家居装璜、图书音像等商品的网上销售。发展票务、宾馆、酒店等行业网上订购业务,扩大电子商务覆盖领域。

(五)加快构建物流配送体系。支持连锁企业加强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合理布局物流结点,优化运输配送线路,完善连锁配送体系。广泛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物流配送现代化水平。

(六)加快发展会展经济。加快培育会展经营主体,积极引入先进会展模式,培育发展泰安特色展会,打造知名展会品牌,扩大展会综合消费规模,提升泰安城市形象。

三、培育大型流通企业,增强整体竞争能力

(一)实施“521”工程,培植大型流通企业。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充分发挥资本运作、资源配置、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等优势,以资产、品牌、管理为纽带,通过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实现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经营。鼓励和引导业态相同、商圈相叠、实力相近的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出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十二五”期间,全市培育1家年销售收入过50亿元、2家过20亿元、10家过10亿元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

(二)加大商贸流通项目建设力度。全市每年重点调度30个商贸流通大项目,实施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分析,适时召开重点项目联席协调会议,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逐一解决,促进商贸流通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快运营、快发展。

(三)深化商贸流通业对外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型零售企业和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销售管理中心,学习其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技术。推动优势商贸流通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股权置换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发展资金,形成多元化投资机制。支持企业拓展营销网络,逐步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贸易和物流网络体系,提高市场占有率。

四、优化商贸流通环境,提高调控保障水平

(一)营造诚信经营环境。大力推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强化守信意识。引导行业协会等组织推行诚信创建标准,实施企业信用评价,深入持久地开展诚信商贸企业创建活动。

(二)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快“放心肉”、“放心菜”、“放心酒”管理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商业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要商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重视和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品牌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三)完善“12312”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拓展“12312”服务内容,完善举报投诉受理、便民服务指导、政策业务咨询、交办反馈监督等功能,建设覆盖全市范围、全天候服务、快速反应的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四)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依托大型商品零售企业,完善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体系建设,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健全应急调控反应机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市场调控和应急保供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强商贸流通设施规划建设。市商务、规划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泰安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按规划每年发布商业网点建设导向意见和商品市场发展导向意见,严格审批新上的商贸流通项目。各县(市)也要结合各自实际,2012年底前完成本县(市)商业网点规划。各级要把城乡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新建、改建居住区要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划建设商贸设施。对目前已建成的居住区,要通过调整、置换、改造等办法,逐步完善社区商业网点。

(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调整城市用地结构,扩大商贸流通用地规模。城市改造建设中应优先配建物流配送中心、商品交易市场、零售卖场等商业设施,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予以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用地参照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管理。落实商业企业用电、用水、用气与普通工业企业同价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扶持,促进我市商贸流通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市政府每年从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30%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具体办法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共同研究制订。推行直营连锁企业统一纳税,对总部设在我市从事跨区域经营,实行统一采购配送产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可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强化对商贸流通企业的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对上争取放宽授信额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探索新型融资方式,引导实体商圈管理机构与各类金融机构加强合作,拓宽融资渠道。

(三)加强商贸流通领域人才培养。大力实施“人才强商”工程,重点培养一批具备丰富商贸流通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加强商贸流通企业家队伍建设,提高企业家创业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引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联合开展现代流通理论的教学、科研和实践活动。加强对商贸流通业从业人员培训和职业认证,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从业人员。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精神,把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作为扩大内需特别是促进消费需求、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的重大举措,及时研究解决商贸流通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构筑大商贸大流通格局。各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规划引导和宏观调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市商务部门要把反映商贸流通业发展的主要指标量化分解,与外经贸工作同考核、同奖惩。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努力打造工作合力,为商贸流通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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